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

歷史神學系列〈3〉: 導致十六世紀初的宗教改革呼聲的因由

湃  恩
 
    許多人以為導致十六世紀初宗教改革的因素,單單是因教會的弊端每況愈下,其實也有宗教氣氛轉濃、人們的醒覺程度增加。然而,宗教改革之所以出現,除了有這些因素外,還有政治和科學等其他方面。 

    要了解導致十六世紀初改教運動的因素,就要將時間線再移早些。其實早於一個世紀前,在教會、社會、思想、政治和科學等多方面已埋下改革運動的種子。例如,在十二世紀西歐教會已出現過類似的改革努力,但在其體制上、實踐上與觀念上仍未及得上十六世紀初般的。我們可從下面幾方面分析十六世紀初改教運動的背景因素: 

(一教會
    早於十六世紀前的數世紀,教會已察覺需要改革,甚至已有改教的先鋒出現,如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約1320—1384年)和約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等。至十五世紀,改革呼聲已高漲。然而,教會在那世紀並沒有成功徹底地進行改革,使十六世紀的呼聲更為壯大、更具革命性。 

『議會論 』處理教會改革的失效 
    十四世紀教廷曾有一段時期,分裂成羅馬和法國亞威農兩個教庭(1309-1378年)。亞威農完全受法國皇室控制。當時歐洲各國也分裂成各支持各教庭,使各國彼此間懷疑攻擊。教皇權威也受到嚴重削弱。在這段中世紀大分裂期間,教會內有一批法律學者,察覺教會陷入大危機,嘗試追回歷史先例。結果找出教會法規中曾著,若教皇陷異端或道德,整體教會就可出來開一個會議來罷免教皇(儘管聲稱教皇為基督地上的代理,全教會之首)。這就是『議會論(Coucilarism)』之說。『議會派 』(conciliarist)強調,教會改革的惟一希望是在於召開一次改革的全體會議。結果成功地召開了君士坦斯會議(Constance, 1414-1418),並處理了大分裂問題和胡斯異端問題。

    遺憾的是,是次君士坦斯會議沒觸及教會整體的改革。後來幾次會議也沒有觸及。因為許多政權國家想在議會趁機擺脫其區域的教會控制,使教皇的權力越來越被收窄。例如,在第五次拉特朗大公會議(Lateran Council V,1512-1517年)中,法王路易十二(Louis XII,1498-1515)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Maximilian I, 1493-1519)聯合了幾位紅衣主教,以『議會論 』與當時教皇猶利斯二世(Julius II,1503-1513年)和後來里奧十世(Leo X,1513-1521年)對抗。故教宗越來不想再召開任何大公會議。最後教皇指責議會論,爭取到以後要教皇批准才能召開大公會議。這樣,教皇成了反改革的力量,『議會派 』失敗,『教廷派 』(curialist)勝利。議會派運動原先讓有志改革者有盼望,以為教會可以從其內部改革。當這盼望破幻滅時,人們就開始意識到教會秩序所存在的缺點,以及要倚靠教會大公會議來自身矯正,似乎不太可能,便轉向尋求其他(如更激進或靠世俗權力)的方法。

每況愈下的教會腐敗
    與此同時,十四世紀起隨著歐洲列強(national power)的政治影響力越來越強,越來越少給羅馬的奉獻。各國加強自治,教廷漸陷入財困,需要開闢新的財源。教會漸漸出現了以下情況:(1)儉財—羅馬因財缺,吸引貴族家族捐獻,出售聖職情況就每況嚴重,各處也有任神職人員開各收費名目。買賣聖職(Simony)動搖教會的道德水平。這情勢每況愈下。許多牧職人員都是掛名牧會主教,甚至是死時信眾才見到他們的面。 (2)牧職人員道德也不符大眾期望—因許多牧職人員不是自願要作,不過家族內為家族利益出任,許多都納妾、有私生子女,沒守獨身。這些都是公開祕密。這些情況在十五世紀也越來越嚴重。納妾帶來的結果是裙帶關係(Nepotism)。牧職人員安排自己的私生子出任當地牧職人員,繼承利益。 (3)牧職人員知識水平不符期望—許多基層牧職人員,連所用的崇拜語言—拉丁文,都不認識。隨著平民知識水平提高,結果,使平信徒不滿,意識到教會秩序所存在的缺點。

信眾的受教育提升 
    中世紀晚期促成教會改革的一項重要因素,就是受教育的信眾增加。人的醒覺程度增加,導致對教會的批評越來越多。不斷提升的批評層次,反映了更多人通過受教育機會的增加,可以對教會加以批評。人文主義者對教育的新強調,使教會建制被受教育的信眾視為反動的、敵視新學習的,威脅信仰的個人應用。受教育的平信徒與教會統治階級之間的敵意和不滿與日俱增。

(二社會
瘟疫所產生深的屬靈要求
    十四世紀歐洲社會也發生了多件重大事件,其中之一為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瘟疫—黑死病瘟疫。1340年代黑死病散佈到整個歐洲。根據估計,瘟疫爆發期間的中世紀歐洲,約有30%的總人口死於黑死病。黑死病對歐洲人口造成了嚴重影響,改變了歐洲的社會結構。在這種生存與否的不確定性的陰霾下,使得人們一面產生了『活在當下 』的情緒,另一面,也促使許多平民百姓產生一股深的屬靈尋求,想尋求如何獲得神接納、得救的途徑。馬丁路德的宗教經驗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路德的例子
    1502年,路德遇到一場暴風雨下,幾乎死。他作了個願,奉獻自己事奉神。之後,他放棄了做律師,加入了一個奧古斯丁修會背景的修會,做修士,過修道的生活。他在修院中很操練,除基本會規外,他會自殘、痛悔認罪、禁食。他這種方式某程度上表達了當時社會一種很深的屬靈要求。除了一般修會,連平信徒也想克苦己身,想尋求些方法去得公義之神的接納,滿足神的義。當時人們認為,神會給人恩典,但人也要盡所能滿足神的要求(神的義),神才會接納。但甚少人能指出要作多少『善行 』(good works)才足夠。

    1513-1517年間,路德因要教授聖經如詩篇、羅馬書和希伯來書。在他備課時,開始發現糾纏他的長久問題,就是關於罪人如何得公義之神接納。他從讀羅馬書1:17開始發現,保羅所講的神的義,並不是指人所能作到的事(in nobis)。他發現神的義是指神在基督裏賜給罪人的義(extra nos)。神是在我們以外,是在耶穌基督裏面,接納我們。神的接納我們,不是因我們能達到神的義,而是因耶穌基督而接納我們,算我們是義人。為何神能這樣算?是因耶穌基督已釘十字架、死了。這大大改變了路德的觀念,引發後來『因信稱義 』的教義。

贖罪券的例子
    贖罪券的販賣也反映出十六世紀歐洲社會上的宗教氣氛轉濃。它的由來是與中世紀一項聖禮—告解禮(Rependance),很大關係。洗禮幫人除去洗禮前的罪,但洗禮後犯罪怎辦? 中世紀開始發展信徒可向教會的教士認罪,因教會有赦罪權柄,赦免犯罪的信徒。這認罪包括痛悔的心、開口承認(confess)和補贖(Satisfaction),即作一些事情彌補。犯罪的信徒要在能力內將犯罪結果所做的影響補救。但後來這實行與另一煉獄(purity)教義結合了:若今世作得好、敬虔、委身,來世就可上天堂。若今世大惡,來世就受永刑。教皇既認為他們自己是耶穌基督地上的代表,也認為古聖徒有很多功績,績累了『功德庫』。現在,教會(教皇)就有權動用這『功德庫』幫助人補贖,批發一張補贖證(Bill,贖罪券),證明信徒做了事幫助教會,可代用為救贖。十六世紀初,教會有財政需要,要籌募經費建聖彼得教堂(St. Peter's Basilica)。若購買贖罪券為自己或死人,資助了一筆錢給教廷,也就是幫助了教會了,補贖了。這樣,信徒的罪就能赦免,將來能就能得神的接納,不需去煉獄,處理好煉淨好才能脫離,得神接納。許多平信徒就去購買。

    十六世紀初,贖罪券能在歐洲各地民間成功售賣(如特次勒(Johann Tetzel,1465-1519年),在德國布蘭登堡境內,四出佈道,出售贖罪券),某程度也反映出當時社會上的宗教氣氛濃厚。特次勒的宣傳廣告,『錢幣叮噹一聲落入銀庫,靈魂立即從煉獄中跳躍出來﹗ 』雖被學術界知識分子質疑,卻深深迷倒一般普羅大眾,因它深深建基於社會大眾對靈性的盼望和恐懼之上。但知識分子和神學家漸漸發覺,單單依靠體制上對教會進行改革的可能性已漸漸微弱,解決之法乃要從根本上在教義上革新神學信仰基礎。1517年,敲起改革運動之鐘聲的《論贖罪券的意義及效果之95條》,就是路德以聖經質疑教會赦罪的權柄(補贖)。 

宗教氣氛轉濃
    對於十六世紀初宗教改革運動的宗教背景,根據莫勒的專文(Berndt Moeller, ‘Piety in Germany around 1500’, in The Reformation in Medieval Perspective, ed. Steven E. Ozment (Chicago, 1971), pp.50-75)指出,從1450-1520年間,德意志地區正經歷了民眾宗教(popular religion)敬虔的顯著增長。奧地利上層貴族所資助的彌撒數目也持續增加。1450年後,關乎死亡與永生的宗教互助會蔚然成風地成立。這些都反映了民間對宗教興趣的增加。正是這種民間對宗教的興趣,引致對建制教會的批判,指其沒有盡上其應有的責任。故此,十六世紀初宗教運動的出現,並非宗教衰落的證據,實際上是指向宗教的興盛。然而,這興盛似乎限於民間,而沒有在聖職人員中。聖職人員只是利用此種新興對宗教的興趣加以利用之,如以為教會籌募金錢為名販賣贖罪券。

(三政治 
強勢世俗君主的冒起 
    在十六世紀歐洲的政治列強,出現了些有影響力的君主,這些君主比上一個世紀的更強勢有為,如英國的亨利八世(Henry VIII,1491-1547年)、法國的法蘭西一世(François I,1494-1547年)、瑞典古斯塔夫一世(Gustav I,1496—1560年)等,都同期冒起。神聖羅馬帝國的查理五世(Charles V,1500-1558年),更是十六世紀這爭霸時代中最顯赫的皇帝。他所管治的神聖羅馬帝國領地,繼承自哈布斯堡皇族,是自查理曼大帝後歷史上最大的,包括今日西班牙、美洲殖民地、荷蘭低地、意大利南等。而德意志境內的許多城邦也幾乎半獨立。這些世俗君主都能與抗衡教廷,為了自己的利益與教廷衝突。他們見到可以從教會奪回權力的機會,即使因此要附和新的宗教秩序也在所不惜,如法國皇室和德國皇室與教廷持續幾世紀在政治上角力。

民族主義的萌芽 
    另外,國家日益成熟,也使民族主義漸漸萌芽。例如,十四世紀西歐為英法百年戰爭,乃世界最長的戰爭之一,發生於1337-1453年。戰爭對英格蘭和法國的人民都是大災難,當時又流行黑死病,兩國受到戰爭和疫病雙重打擊,普遍經濟重創,民不聊生。法國身為戰事進行之地,國土滿目瘡痍,人民流離失所。但戰爭勝利使法國完成民族統一,更為日後在歐洲大陸擴張打下基礎。英格蘭幾乎喪失所有的法國領地,但戰爭也使英格蘭的民族主義興起。民族主義的興起,使人民不再以教宗為尊,而是以國王為大。教宗的勢力也慢慢的削弱了。 世俗政府權力的增加 從十四至十六世紀,教皇的權力日漸衰落,世俗政府權力日漸增加,使得在十六世紀的改教運動中,不論主流改革家和反改革人士都求助於俗世權柄的支持。主流的改革家容許世俗統治者的需索,只要宗教改革運動的目的得以順利展開,如路德得到薩克遜選侯的保護。而改教反對者也尋求世俗統治者的支持。上述這些政治形勢都是在十六世紀前的世紀還沒有的,促使十六世紀初的改革運動能夠發生。 

城市政治發展 
    十六世紀初改教運動大部分以城市為基地。如在德意志地區的『帝國城市 』和瑞士聯邦城市。到十五世紀末與十六世紀初,帝國直轄市的市議會,已取得相當程度的獨立。每個城市儼如小型國家。隨著不斷增加的糧食危機和黑死病的蹂躪,從1450至1520年間,農村人口減少,農民遷往城市,期望找到食物和工作。他們被拒於貿易商會和市議會門外,不滿的情緒便在這些城市無產階級中日漸增加。他們對政府的社會改革的要求也漸趨強烈。在許多城市中,宗教改革運動都是關連於這些社會改革的要求,以致宗教與社會變遷互相連結,一起並進。1524年爆發的德國農民起義就是一例子。路德1517年於德國開始宗教改革後,不久,德國農民就嚮應改革。他們認為路德的改革應應用至經濟領域。在他們的訴求《十二條款》中,其中許多是牽涉日常生活,且被視為站在聖經的教導上。他們認為社會改革也是改教運動的一部分,是落實聖經的教訓—愛和關懷,是信仰在社會的表達。 

(四思想 
文藝復興中的人文主義(Humanism)的新思潮 
    經過十二世紀起的十字軍東征、十五世紀拜占庭帝國的滅亡,逃亡到西歐的知識分子帶來了大量在歐洲一度失傳數百年之久的古籍。文藝復興也隨著這些經典而來。隨著文藝復興的發展,文藝復興中出現了人文主義。人文主義成了當時歐洲的新思想,人們開始改變中世紀以『神 』為本位的人生價值,而開始認真思考以人為本位,追求個性解放和思想自由的新觀點。在文藝復興這新思想下,基督教的人生觀也慢慢的受到民眾的懷疑。在十五世紀出現的人文主義,讓知識分子當中對教育有新理想,想藉重新藉吸收古希臘羅馬時期各方面的經典,而復興文化黃金輝煌時期。它是一種嚮往復古的運動。在教會內外,也都有人文主義者。如有人文主義王子(Prince of the Humanists)之稱的伊拉斯謨(Erasmus,1466-1536年)就是一代表人物。 人文主義的思潮也深深影響著許多期望改革教會的知識分子。當時人文主義者的口號之一為:『回到本源 』(ad fonts)。宗教改革家呼應著這回到本源的口號,就是要回到使徒、教父的年代和聖經的文本中。對他們來說,那時代的教會已經失掉基督教信仰與實踐所根據的獨特思想遺產,即使不是完全受到扭曲,也是被蒙蔽了。現在正是時候,重開基督教會黃金時代的觀念。改革家期望教會返回基督教黃金時代,藉此在陳舊與腐化的時代,重拾清新、純正與生氣。 

    人文主義思潮帶來對個人意識的再次重現,以及對人類個體性的重新醒覺。在這個人意識漸漸醒覺之際,有助產生了對稱義教義的新興趣—『我作為一個個體,如何可以進入與神的關係?究竟必須作甚麼事才可以得救? 』這也是困擾路德的長久問題,而教會似乎無法給予信徒可靠的答案,路德卻碰巧站在時代的舞臺上,擔當了它的主角。

人文主義的貢獻 
    人文主義另一項對改革運動的重大貢獻是文字學的工作,尤其是恢復原文希臘文聖經較對,整理恢復新約希臘文,重新出版,讓特別是知識分子能直接讀原文。1514年,伊拉斯謨就整理和翻譯了新約聖經的新拉丁文版和希臘文版。人們能直接讀使徒的著作,大大提升人們的知識水平和醒覺程度,擺脫當時陳腐的教會。當人們的知識水平提高了,但發現教會內神職人員的知識水平不符期望,就開始對教會權威就大受懷疑,意識到教會秩序所存在的缺點。

(五科技
活版印刷技術的發明
    在十五世紀中,出現了人類文化重大轉變—發明活版印刷技術。1454年,古騰堡(Johann Gutenberg)在美茵茲(Mainz)的印刷廠印刷了第一本拉丁文聖經。這發明大大降低印刷速度和成本,讓書籍能大大流通。只要將所印刷的作品排好,即可大量印刷,將意念和想法快速傳播遍至全歐洲。印刷術表示改革家的思想傳播的宣傳,可以迅速而便宜地傳播,例如路德的《95條》和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因此,當十六世紀的改革家傳遞他們的宗教改革理念時,改革呼聲比起前一個世紀前更為壯大、更具革命性。 

    其次,宗教改革運動也是基於某些特定的資料來源,如聖經及教父著作。新技術可以大量印行這些著作更準確的版本,避免了抄寫的錯誤。這些重要資料來源得以準確地廣泛流傳,是十六世紀以前的數個世紀做不到的。例如,到了1520年代,幾乎任何人都可以找到新約希臘文聖經或希坡主教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等著作的可靠版本。對於改革家來說,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觀念是建基於聖經和奧古斯丁的。 

總結 
    宗教改革的背景是中世紀的晚期。要了解導致十六世紀初改革的呼聲為何比上一個世紀更壯大、更具革命性,就需要將宗教改革運動置於中世紀晚期的處境,並將中世紀晚期的教會、社會、宗教、政治、思想和科技等多方面的轉變,與宗教改革運動比對。對照後,我認為人們將改教運動單單歸因於教會的弊端每況愈下是不足的、不全面的。事實上,中世紀晚期歐洲的宗教氣氛不單沒轉差,反而,更是轉濃。教會和社會大部份的弊端一直在中世紀存在,沒有顯著惡化。此外,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等新思潮湧現,更提升了人們的醒覺(awakening)程度,使人們更意識到教會秩序所存在的缺點和予以矯正的可能性。還有,政治形勢的轉變,世俗政權的興起和教皇權威的衰落都是關鍵因素之一。而科技的新發展,更適逢地助長運動的傳播和發展。這一切的因素,都是導致十六世紀初改革的呼聲比上一個世紀更壯大、更具革命性的主要原因。這是那位背後掌管人類歷史進程的神,為著祂神聖的歷史,使這一切因素加總,而最終讓改教運動在十六世紀發生,以完成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