湃 恩
2014/1/23
筆者為一新晉神學生,拜讀完第1376期《人有『身體和靈魂』兩部份,還是有『體、靈、魂』三部份?》(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1619&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一文後(方便起見,下文簡稱此文為《人》),筆者想對《人》的作者在:(一)三元論是某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產品,(二)『靈』和『魂』的希臘原文沒有分別,兩點上作出回應:
(一)三元論是某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產品
筆者對《人》的作者的說法很質疑:他認為『帖前五23和來四12『靈』和『魂』分開來說,可看為是作者為了使無論其收信者有否受到當時代之某些希臘哲學思辯的影響而認為人有體靈魂三部份』。作者在《人》文中的說法實在過於含蓄。筆者認為若人論之三元論(人有『體、靈、魂』三部份,Trichotomism)真的是『某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產品』,作者應當明言之。但眾所周知,初期影響基督教發展最大的希臘哲學家莫過柏拉圖。所以,筆者估計作者是想暗指三元論是源自柏拉圖哲學。若然的話,筆者要引文指出這觀點恰好相反—許多學者認為,實情是二元論,而不是三元論,才是柏拉圖主義的產品,進而演化出早期教會的大異端之一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
(2)張育典在《柏拉圖的靈魂觀》一文中,先承認『柏拉圖的思想在當時產生一些流派,如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基督教、其他宗教、希臘哲學之大全,造成極大聲勢。』[2] 接著又說,『柏拉圖主義對基督教會影響最大的,非二元主義莫屬。在此一思想體系之影響下,兩千年來教會中流行一種心態:將人分為靈魂、肉體二部,高舉靈魂、鄙棄屬物質之肉體。』 [3]
(4)巴西聖保羅大學的Jean Lauand在他的《阿奎那人論的基本觀念(Basic Concepts of Aquinas's Anthropology)》一文中說到,『柏拉圖式的屬靈觀是一種針對『甚麼是人?』這個主要問題的極端二元假設。柏拉圖將靈魂與物質並列為兩個實際的存有,它們是不相關的,在人裏面以鬆散的方式聯結在一起。根據柏拉圖的這觀點,人主要是有靈魂和身體所構成的,就像是靈魂的監獄一樣。』[5]
筆者已引文指出(一)是二元論,而不是三元論,才是柏拉圖主義的產品,進而演化出諾斯底主義;(二)近代有些神學家就是因為反對柏拉圖主義而斷然拒絕二元論。《人》的作者在文中指『人有體靈魂三部份』是受『某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產品』,筆者請問作者是受哪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有何考據?
(二)『靈』和『魂』的希臘原文沒有分別
《人》文作者認為『靈』和『魂』的希臘原文沒有分別,及『傾向認為帖前五23和來四12之把『靈』與『魂』分開來說,可以只看為是作者偶爾用上的一種修辭表達方式。』筆者為希臘文的初學者,不知作者的希臘文水平如何,是否能及得上以希臘文為母語寫作的教會教父們和改教家們。筆者稍微查閱過他們對帖前五23節經文的見解,發現不少都是三元論者,引錄部分如下:
(1)愛任紐(Irenaeus,AD130-202)—早期基督教的護教學家,正統基督教的奠基者,據信是使徒約翰的弟子坡旅甲的門徒。以下節錄愛任紐在《反異端(Against Heresy)》,第五冊第六章,引帖前五23節表達他對人論的看法:
『〔譯者註:愛氏如今說人具有靈,魂,和肉體三個部分。他在前面似乎只說有魂與肉體兩部分,而將人的靈看為神的靈。〕身體,魂,與靈,個別來說,都不是人;因為第一個只是人的身體,所以只算一部分;第二個只是人的魂,所以只算一部分;第三個是人的靈,而不是全人。三者結合起來,才成為一個完全人。〔譯者註:愛氏引證帖前五23,說明那保守靈、魂、身子全然無可指摘的,才是完全人。〕』[6]
『完整的人包含肉體,魂,和靈三部分。三者中維持並塑造人者,乃是靈;此與另一者聯結成形,乃是肉體;介乎靈與肉體之間者為魂;它有時隨從靈,而為靈所提高,但有時體貼肉體,而墮落於肉身的情慾。所以,凡沒有那拯救而形成生命之靈的人,就被稱為『血肉之人』因為他們裡面沒有神的靈。所以這些人被主稱為『死人』。他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路九60),因為他們沒有那叫人活的靈。2. 反之,凡是敬畏神,又相信他的兒子降世,因信有神的靈在心裡的人,乃得稱為清潔、屬靈、向神活著的人,因為他們有父的靈,這靈潔淨人,並將人提高到神的生命。』[7]
《人》作者認為『「靈」和「魂」分開來說,可看為是作者為了使無論其收信者有否受到當時代之某些希臘哲學思辯的影響而認為人有體靈魂三部份。』但稍為讀過教會歷史的都知道,在第一世紀末與第二世紀,是諾斯底主義最猖行的教會早期時代。諾斯底主義雖有各種派系,如 Valentinus 與 Basilides 等,但都是建立在柏拉圖的觀念上。[8]他們教義的特徵是『二元論』(dualism) —宇宙有兩個神,彼此敵對,一善一惡。物質的是惡的,非物質的是善的。他們認為當人的靈魂離開物質的身體時,就進到『完滿』的境界,這就是人生的結局。[9] 愛任紐一生為正統信仰堅持,著作《反異端》一書特別批判受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諾斯底主義。愛氏在上文《反異端》中清楚地引用帖前五23佐證,『完整的人包含肉體,魂,和靈三部分。』『三者結合起來,才成為一個完全人。』請問《人》作者,若是人『靈魂體』的三分法是受到某些希臘哲學思辯的影響,愛任紐這抵抗受希臘哲學影響的諾斯底主義的偉大教父,難道他自己也是『諾斯底主義者』?
(2)以拉丁文寫作講道並將希臘文和拉丁文聖經翻譯為德文聖經的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對路加福音一46的解經中說到:『讓筆者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魂』(和合本譯『心』)。聖經將人分為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五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靈—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魂』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10]
看起來,還不只希臘文中有將『靈』與『魂』分開的傳統,連拉丁文,和德文都有將『靈』與『魂』分開的傳統。不知《人》文的作者能否為這個現象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看來三元論在二千年的教會歷史中,不但未曾遭受到像今日華人基督教界盲目式的批判,甚至還一直被許多正統教父與神學家所擁護。
(3)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改革宗的創始人。他在其解經集(commentary)裏,有以下對帖前五23的解釋的節錄: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這個對於人構成部分(constituent parts)的分別;因為在某些地方人被稱為只被身體(body)和魂所構成,在這個情況下,魂(soul)所指的是不朽的靈(spirit),住在身體中,如同居住在其中一樣。而魂(soul)有兩個主要的器官(faculties)—理解(understanding)和意志(will)—聖經的某些地方,為了要表明魂(soul)的能力和性質,習慣分開提及這兩件事物(譯者註:指前文『理解』和『意志』)。但若魂(soul)這個詞被賦予情感(affection)之座位意義的時候,就代表它是與靈(spirit)相對的部分(it is the part that is opposed
to the spirit.)。故此,當我們由此發現,當使用靈(spirit)的時候,它指的是理性(reason)或理智(intelligence),而使用魂(soul)的時,指的是意志(will)和一切的情感(affections)。』(按:筆者譯自英文版,英文版見註腳)[11]
《人》作者稱看不出『靈(spirit,πνευμα)』和『魂(psyche,ψυχη)這兩字在聖經中的意思有甚麼分野,但加爾文在這裏很清楚地解釋兩字的分野:『當我們由此發現,當使用靈(spirit)的時候,它知道是理性(reason)或理智(intelligence),在另一方面,使用魂(soul)的是,指的是意志(will)和一切的情感(affections)』。看起來,加爾文也非常的『三元論』﹗(雖然加爾文對與『靈』與『魂』的定義與《人》作者的認知不同。但是,加爾文將『靈』與『魂』分開的事實,卻無可否認的。)不知道《人》文的作者同意否?
總結
在傳統系統神學中,人論中的二元論和三元論之間,確實存在爭議。但是,在批判對方的觀點之時,作為神學人,筆者認為應當先提高自己的標準,要求自己對於本身傳統,以及對方傳統的內涵,歷史,來龍去脈先進行清楚,準確的研究,才再加以發表。如此,才能根除華人基督教界目前對與不同教義立場人士,所產生的,盲目的、錯誤的批判。
筆者已就《人》的作者所謂(一)三元論是某些希臘哲學思辯影響的產品,(二)『靈』和『魂』的希臘原文沒有分別,兩點上作出了回應。甚願賜教。
[5] ‘This
Platonic spiritualism is a radically dualistic assumption vis─a─vis
our main question: “What is man?” Plato puts spirit and matter as two
juxtaposed realities, disjuncted, loosely and extrinsically connected in man. For man, according
to Plato, is primarily spirit ─
and the body, according to this point of view, is something like the prison of the spirit’, http://www.Hottopos.com/mp2/aquinaspsy.htm。
[6] 愛任紐,《反異端(Against Heresy)》,5.6.1,《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尼西亞前期教父選集》,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8,172頁。參網上英文版:http://www.newadvent.org/fathers/0103506.htm
[7] 愛任紐,《反異端(Against Heresy)》,5.9.1,《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尼西亞前期教父選集》,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8,175頁。參網上英文版:http://www.newadvent.org/fathers/0103509.htm
[11] John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PHILIPPIANS, COLOSSIANS, AND THESSALONIANS,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GRAND RAPIDS, MI, pp.277-278。參網上英文版http://www.ccel.org/ccel/calvin/calcom42.txt